关于征集上报科技创新平台--重点实验室的通知

  • 文章来源:科研管理处
  • 作者:孙峰成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4-02 15:5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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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各单位:

了落实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、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代表双方签署的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 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书》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孙俊青厅长在2019年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,更好构建我院科技创新平台体系,我院将征集上报以下类别的重点实验室,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

1、与中科院合作的共建重点实验室

各所(中心)与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院(所)对接合作,申报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。

2、与企业合作的共建重点实验室

各所(中心)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,共同申报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。

3独立申报重点实验室

结合我院特色、优势学科,各所(中心)独立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申请的重点实验室需满足自治区经济发展目标和战略需求,统筹布局,定位清晰,避免与内蒙古大学、内蒙古农业大学等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已建重点实验室交叉重复。

三、申请实验室需提交材料

1、实验室申请书(A4纸双面打印,骑缝装订);

2、实验室总体规划;

3、实验室负责人简介及组成人员名单;

4、实验室资产证明及仪器设备清单;

5、成立实验室批复文件或主管部门的推荐函;

6、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。
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
纸质材料八份、电子版一份,2019年4月19日前报科研处。

 

联系人:孙峰成  6953317

        皇甫九茹5295007

邮箱sfcnmnky@sina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:1.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.doc

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:2.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.docx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通知2-1.jpg

          通知2-2.jpg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

2019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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